Article 7

Repealed

荒山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法进行。

出让、承包、租赁荒山开发的双方,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开发使用的面积、期限、用途、金额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荒山使用者应按合同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承包金、租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荒山使用权出让、承包、租赁的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林地和牧草地的使用权出让、承包、租赁的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