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自治机关加强对民族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附则

第四十九 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公章、牌匾、文件、公告等应当冠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全称。

Local Regulations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