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科学合理的原则,对本省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的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设区的市、县(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主要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指导、促进用能单位节约能源。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