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应当配备布依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配备领导干部时,可以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布依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

自治县在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对布依族、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予以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