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建筑废弃物运输实行联单管理制度。联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一式四联。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废弃物运出工地前如实填写联单内容,经现场工程监理人员和运输单位的现场监管人员签字确认后交运输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地后,消纳单位应当核实联单记载事项,并将第一联交回施工单位,将第二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送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第三联、第四联分别由运输单位和消纳单位留存备查。

联单运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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