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Amended

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