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

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3,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