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以及本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责任制,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