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混乱的;

(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者重大责任事故,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本单位职工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

(四)对本单位发生的犯罪案件和存在的重大治安隐患隐瞒不报;置之不理的;

(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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