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承包合同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发包方提供自然资源、资产的名称、位置、数量、质量、时间;
(三)发包方提供的服务项目、生产经营条件、服务方式和有偿服务的收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四)对承包的自然资源、资产在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
(五)承包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纠纷处理办法;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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