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Chapter 6 教学管理Article 41Repealed企业职工适应性培训,由企业自主确定。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人岗前及转岗培训,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按《工人考核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考核。企业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由经济管理部门管理、考核。国家另有规定的其他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按国家规定执行。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