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Article 7Amended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的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开发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省和城市人民政府的计划、土地管理、工商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有关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04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