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Repealed

林木种子检验人员,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报省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考核,合格者,发给《种子检验员证》。

种子检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持有《种子检验员证》,佩带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