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学校周围的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不得妨碍和干扰教学秩序。

营业性电子游戏机、舞厅,一律不准向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