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营服务单位;不得有偿参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运营服务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