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

当事人对城管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市城管执法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对区城管执法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区人民政府或者市城管执法部门提出。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