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其派出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管理的具体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市辖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城市房屋租赁。

规划、国土资源、工商、物价、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5,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