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施重点公益林保护工程,严格执行采伐规定,搞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严禁乱砍滥伐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依法保护珍贵野生动植物,禁止猎取和采集。

自治县林业计划、财务由省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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