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Repealed

进行市政道路施工的单位,应当在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二米的围蔽设施。

进行市政道路、管线敷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对余泥渣土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及时清理和冲洗路面余泥渣土;工程竣工后二十四小时内应当将余泥渣土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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