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Repealed

行政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不受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