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市人民政府遴选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组成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