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0
In force自治机关保障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自治州内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Local Regulations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