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地方铁路和国家铁路、省际地方铁路的衔接与合作事宜,以及铁路联运、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运事宜,由省人民政府地方铁路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负责协调。

地方铁路企业从事铁路国际联运,应当遵守国家签订的国际联运有关协定,从事省际联运应当按照有关协议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