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0
In force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机动车驾驶人100元罚款: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照指示方向驶出的;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三)向左转弯时,不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四)遇放行信号时,不依次通过的;
(五)遇停止信号时,不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的,或者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内的;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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