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Chapter 2 能源使用管理/Section 1 能源使用基础管理Article 16Repealed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并向资源节约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工作进行管理。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