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逐步增加用于教育事业的经费,其增加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自治县每年从民族机动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民族教育。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举办各类学校或者捐资助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