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Repealed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丢弃、隐匿、毁损、篡改信访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将信访人的检举、控告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控告的人员或者单位的;

(四)打击报复信访人的。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