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市环境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受理排污申报登记,查处申报登记中的违法行为;

(二)征收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查处缴纳排污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三)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登记、调查、核定工作,并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监督检查限期治理项目、限期整改项目的实施情况,查处逾期不完成整改任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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