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水产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水产养殖企业和组织应当建立养殖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鼓励个体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