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Chapter 3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Article 17In force驻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内的上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选民参加所在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或者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选民参加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其代表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分配。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