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Repealed

擅自取消或变更航线、停靠站点及减少班次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航运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