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自治县采取特殊措施,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

自治县在选拔、配备科级干部时,划出相应名额,选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所占比例与其民族人口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相适应。

Local Regulations ·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