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不得转让、转借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