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征用土地应当进行补偿。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城镇土地的使用应当严格审批制度。农村房屋建设应当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实行就地改造,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Local Regulations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