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照不同水域的功能定位,对水功能区实行分类保护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