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主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