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和管理自治县的矿产资源。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矿产资源,自治县优先开发利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引导、扶持乡镇企业、联合体和个体开发矿产资源,禁止无证开采、无证经营、乱挖滥采、破坏矿资源的行为。

凡在自治县内开发矿产资源的企业应依法在自治县交纳各种税费。

自治县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留成的比例高于一般县,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勘查。

Local Regulations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