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游行队伍在行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决定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并及时通知游行的负责人: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交通阻塞尚未排除的;

(二)发生火灾事故的;

(三)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正在勘查现场、设卡堵截、追捕案犯的;

(四)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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