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煤矿的煤矸石需要销售的,只能直接销售给用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煤矸石的经营。

 第十三条 严禁下列掺杂使假行为:

 (一)将煤矸石、炉渣或其它杂物掺入原煤中销售;

 (二)煤矸石与原煤未经分离混装出井后,不经筛选直接销售;

 (三)原煤与煤矸石混堆销售;

 (四)在经营和运输过程中,故意注水或其它人为制造虚吨位;

 (五)其它掺杂使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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