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加强防洪抗旱措施和水土保持治理,提高水利化程度。改善农田水利灌溉和城乡人畜饮水条件。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设施可以依法实行拍卖、租赁和承包。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提倡节约用水,依法收取水费和水资源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完善城乡供电网,满足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用电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