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四年举办一次以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运动会,有关部门和组织定期举办不同人群参加的各类运动会,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