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