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下列中小企业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

(一)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创办的;

(二)当年吸纳失业人员人数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

(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并属于高新技术的;

(四)安置残疾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五)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