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会、公益劳动、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参观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应当指定专人带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多所学校联合举行的大型集体活动,公安机关应当派人协助维持秩序,保护学生的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