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Article 13In force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在平时可按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发利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由国家投资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严格管理。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空效能,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