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审理和检察案件时,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Local Regulations ·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