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开发区指定的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在国外或者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应事先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

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机构投保。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