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特制的产品,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其标识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标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