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Amended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需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镇(街道办事处)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明确专职人员,协助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