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3Amended市、县(市)、贾汪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依法具体负责农业机械的登记、安全检查和技术检验、报废回收及其驾驶(操作)人的考试等管理工作。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